审查成果

编号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合格时间







2018-018




日照明丽

服装3#厂房


日照经济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






5.8







-2018-038




山东方鼎玻

4#车间




青岛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8







2018-021




德瑞六栋洋房1#-3#5#-7#,车库

青岛雍达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8







-2018-040




陈疃镇陈疃社区一区住宅楼

中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15







2018-001




柳青左岸南区北区车库
山东同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14







2018-013




食品安全检测服务中心1#3#,5#车间,4#检测楼

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11







2018-016




原筑小区30#住宅楼

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27







2018-017




山东绿之缘1#abc2#附属楼

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20
















-2018-042



日照碧桂园德瑞天悦府1#-20#住宅楼








2018-012



润泰水产品3#车间,配送仓库
四川井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23
















































联系我们

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57号兴业财富广场B座14楼

邮编:276800

电话:0633-8899108

邮箱:rztszx@163.com

交流问答

2013年山东省电气专业技术交流问答

2014/11/16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3312

2013年山东省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交流


一、 施工图审查简介
     施工图审查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 勘察设计质量实行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 序,是工程建设各方必须遵守的上项制度。建设部 2000 年以建设 (2000)41 号文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规定施工图应按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施工图审查情况”的检 查主要是对“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检查 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 程项目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报送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取得施工图设计审查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 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施工图审查的 主要内容为: ① 建筑物稳定性、安全性审查。 ② 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③ 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④ 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09 年版)规 定:对于审查中发现的违法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规定 的问题必须进行修改,否则不能通过审查。对于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 题,如果设计不能严格执行本审图要点的规定,应有相关部门的批准 文件。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 果,并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 项目,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不得交付施工。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才能作为工程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二、 施工图审查应注意的问题
1.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强条和审查要点。

2. 对规范条文不同理解的问题,或规范明确但有争议很大的问题, 尽可能回避 (如:避雷引下线问题《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057-2010 第 4.3.3 条和第 5.3.8 条;消防风机房备用照明供电问题;地下室排污 泵是不是消防负荷,可不可以与防火卷帘共用双电源箱;应急照明箱 能不能多层供电;《民规》JGJ16-2008 中第 13.1.3.2 条规定:建筑 高度不超过 24 米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 7.4.1.2 条规定, 所有的一类高层应采用低烟无卤或无烟无卤电缆 或电线)

3. 慎提强条。
三、 审图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1. 建筑制图标准:字体最小高度为 2.5mm

2. 山东省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 DB37/T2122-2012,2012 年 6 月 1 日实施,同时检测温度,监控点 设置,上传信息。
3. 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检测系统技术规范》DBJ/T14-071-2010, 节能检测系统,电气计量:照明与插座、空调、动力、特殊。

4. 工程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中应说明建筑物功能、层数、 高度、面积、性质、级别,如几类高层、几星酒店、几级医院、 几级体育场馆、几级车库等,以便明确负荷等级,为供电要求提 供依据。

5. 负荷类别、容量、变压器选择,变电室设置。

6. 防雷等级、防火级别、保护体系、供电方式及其它特殊要求做说 明。

7. 不予设计或交付其它专业设计的部位,在设计中说明。

8. 设计所引用的规程、标准图应在设计说明中标示清楚,如标准编 号,出版序列号等。

9. 设备材料表,弱电系统图应有数量。

10. 当 10/0.4KV 变电室由供电局设计时,施工图设计内容应包括:主 接线示意图(两个及以上变电室时),低压配电系统图(或干线 回路表:包括负荷性质,安装负荷、需要系数、计算负荷、功率 因数、计算电流、前级断路器脱扣电流,电缆选择,变压器分配, 各变压器负荷计算),配电柜平面布置图,电缆沟平面布置、接 地图.

11. 避雷引下线的问题。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057-2010 第 4.3.3 条和第 4.4.3 条明确 规定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 2 根。很明确,是“不应”而且是“强条”,第 5.3.8 条“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可不要求专用引 下线之间的距离”。结论:回避。

12. 《民规》第 13.1.3 条,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不超过 24M 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

13. 消防风机房备用照明供电电源问题。《民规》第 7.2.1 条,照明、 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怎么理 解?结论:回避。

14. 消防设备配电线路的过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 线路。《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2-2009 第 4.3.5 条,可采用 消防型电机综合保护器。

1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第 3.0.2 条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 到损坏。
16. 应急电源切换时间的要求,疏散照明、备用照明 5S,金融备用照 明 1.5S,柴油发电机 30S
1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第 4.0.6 条,供配电系统 应简单可靠,同一电压等级的配电级数高压不宜多于两级;低压 不宜多于三级。

18. 谐波治理问题;UPS 数据中心、医院专用设备、调光设备、变频设 备(制冷机、水泵)。 19. 弱电机房照明《民规》第 23.4.1 条照明电源不应引自电子信息设 备配电盘。

20. 很多部位就一个卷帘,旁边有应急照明箱而没有其他的消防电源 是否可以从应急照明箱取电源。可以。

21. 电力与照明怎么区分,是不是只要是电机就是动力负荷?卫生间 排风扇属于动力还是照明?三相算动力,单相算照明。

22. 安防系统的监控中心兼作消防控制室,监控和消防分别设置配电箱。分开设置

23. 住宅设置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电信间问题,《综合布线系统工 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第 6.2.1、6.3.2 条的规定。

24. 汽车库内不设计汽车标志灯、导向灯、出入口信号灯及停车位指 示灯时,设计说明中应说明“汽车库内汽车标志灯、导向灯、出 入口信号灯及停车位指示灯由车库二次设计时考虑。”《汽车库 设计规范》JGJ100-98 第 6.4.4 条。

25. 屋面设备用电配电箱浪涌保护器要用一级保护 SPD。

2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 6.3.1.8 条,消防控制室在确 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 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27. 当消防应急照明为三级负荷时,自带电池的应急灯可采用切断其 电源的方式自动点亮;当为一、二级负荷时,不能用该方式。当 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 25L/S 时,消防负荷为三级负荷。

28. 金属电缆桥架全长不应少于两处接地《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303-2002.12.1.1)。

29. 消防线路与非消防线路在同一电缆桥架内敷设时,中间应设隔板; 双电源线路在同一电缆桥架内敷设时,中间应设隔板。

30. 不间断电源的输出端的中性线(N 极)应采用重复接地。《智能建 筑标准》(GB/T50314-2006)第 3.7.6 条。

31. 地下停车库的通风系统,宜根据使用情况对通风机设置定时启停 控制或根据车库内的 CO 浓度进行自动运行控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第 5.5.11 条)

32. 当建筑物每层应急照明很少时,可多层共用一个应急照明箱。

33. 电容补偿无论几台补偿柜,应采用一个控制器,主开关熔断电流 大 于 额 定 电 流 的 1.5 倍 。 《 10KV 及 以 下 变 电 所 设 计 规 范 》 (GB50053-94 第 5.1.2 条)

34. 下列回路不受电梯自带箱主电源的控制:电梯轿厢照明和通风, 机房照明、插座、通风,井道照明,井道插座。 《民规》第 9.4.4 条。 GB50310-2002 4.10.3 中规定: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 路(1)桥厢照明和通风 (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桥顶和底坑插座电源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35. 应急照明的包括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疏散照明包括疏散通道照 明和疏散指示灯,疏散照明火灾时强制点亮。

36. 远距离配电装置的用电设备,其附近应设置隔离电器。

37. 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计规范》(GB50084-2001 第 11.0.5 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规范》JGJ16-2008 第 13.4.4 条

38. 门禁系统应有与火灾报警系统的接口。《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 计规范》(GB50396-2007 第 9.0.1 条)。《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 3.10.3 条)

39. 住宅户内是否加浪涌保护。有室外太阳能供电及空调室外机的场 所,如住宅户内箱,加装 SPD,放电电流不小于 50KA,保护电压 不大于 2.5KV。按规范应加,不要求《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 术规范》GB50343-200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第 4.5.4 条

40. 当建筑物主楼和裙房不是一个防火分区时,裙房单独设置电气竖 井。

41. 电气竖井内照明为消防备用照明,应满足应急照明供电要求,但 火灾时不用强制点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第 8.3.5.3 条。

42. 二级以上医院,重要手术室用电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重要的手术室包括洁净手术室、急诊手术室。

43. 变配室高压配电室与值班室应直通或经过通道直通,值班室应有 直接通向室外或通向走道的门。《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第 4.1.6 条。

44. 弱电机房活荷载不同规范要求有所区别,在无特殊要求时按 10KN/m2 设计,《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附 录 A.

45. 大型公共建筑当电气竖井内设备较多时,强弱电竖井尽量分别设 置;当竖井作为综合布线系统电信间时,强弱电竖井应分别设置。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第 6.2.2 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第 23.2.4.8 条。

46. 有线电视系统:分配分支器尽可能集中设置。

47. 弱电系统竖向干线尽可能敷设在本防火分区内的电气竖井内。

48. 弱电机房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连接《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 规范》(GB50343-2004)第 5.1.2 条。强条

49.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楼梯间应增加感烟探测器?。

50. 弱电线路进线应加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综合布线系统 工程技术规范》GB50311-2007 第 7.0.9 条。强条

51. 消防设备负荷计算容量应能保证消防泵、喷淋泵、消防电梯、排 污泵、屋顶消防风机及相关层消防设备同时使用。

52. 设有喷淋场所的排污泵为消防设备,可与其他消防设备如防火卷 帘共用双电源箱,同一个双电源箱所供的防火卷帘最远距离应控 制在 30 米以内。

53.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区域报警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 所。

54. GB50016-2006 第 11.1.4 条,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
回路, 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 应有明显标志。条文说明: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低压总 配电室或分配室至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如消防水泵房、消防 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等)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 可不可以在进入楼之前不分消防与非消防线路,在楼内配电小间 中分开,比如:当有一栋高层住宅,地下室设置配电间,当有两路从不同变压器引入的电缆引入时,是否可从这两根电缆分线做消防电源; 也有人是单独进两根消防电源线,哪一种是对的,前一种做法可不可 以,在公共建筑中行不行。 可以,理由请见该条的条文说明。前一种做法就可以,在公共建 筑中也行。只要变电所不在此建筑物内,就可按此法做。

55. 航空信号灯能否接入应急照明,可以。

56.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 6.3.7 条“消防控制设备对 常开防火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 器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 (2)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 控制室。”

5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5.6.3.3 条“特级保护对象的各避 第 难层应每隔 20m 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塞孔。 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属于特级保护对象,其避难 层是消防作业的重要场所,与避难层的通信一定要畅通无阻,以确保 消防作业的正常进行。为此,避难层应每隔 20m 设置一个消防专用 电话分机或塞孔。“每隔 20m”的距离要求常常容易被忽视,以致专用 电话分机或塞孔的设置数量不够,设计时应引起重视。

58.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第 6.4.3 条,高层住宅建 筑中明敷的电缆应选用低烟、 低毒的阻燃类电缆。 《民规》 7.4.1.2 第 条,对于一类高层应采用低烟无卤阻燃型电缆电线。

59.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第 6.3.2 条,每套住宅应 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
60. 电气竖井内没有预留电源插座或没有设置应急照明,其控制开关 没有安装在竖井外,不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第 8.3.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