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成果

编号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合格时间







2018-018




日照明丽

服装3#厂房


日照经济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






5.8







-2018-038




山东方鼎玻

4#车间




青岛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8







2018-021




德瑞六栋洋房1#-3#5#-7#,车库

青岛雍达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8







-2018-040




陈疃镇陈疃社区一区住宅楼

中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15







2018-001




柳青左岸南区北区车库
山东同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14







2018-013




食品安全检测服务中心1#3#,5#车间,4#检测楼

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11







2018-016




原筑小区30#住宅楼

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27







2018-017




山东绿之缘1#abc2#附属楼

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20
















-2018-042



日照碧桂园德瑞天悦府1#-20#住宅楼








2018-012



润泰水产品3#车间,配送仓库
四川井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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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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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通知

2017/10/16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5737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日建发〔2017〕126号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发〔2017〕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范围、标准要求、审查把关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自2017 年9月20日起,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其他新建建筑工程项目,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年,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占项目新开工面积的比例要分别达到12%、20%、25%、30%以上,凡未完成年度装配式建筑控制指标的建设单位,其新开工项目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直至完成年度控制指标。

二、标准要求

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装配式建筑的认定标准。根据省有关文件,2017年度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为:预制梁、柱、楼板、内墙板、外墙板、楼梯、阳台等预制构件使用达到三种及以上。不适于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设单位要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日照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

三、审查把关

对属于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内的项目,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对应采用装配式建筑而未进行装配式设计的建筑设计单位,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审查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对应采用装配式建筑而未进行装配式设计的项目,不予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应作为重要必备内容列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并严格执行。对应实施装配式建筑而未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