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成果

编号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






合格时间







2018-018




日照明丽

服装3#厂房


日照经济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






5.8







-2018-038




山东方鼎玻

4#车间




青岛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8







2018-021




德瑞六栋洋房1#-3#5#-7#,车库

青岛雍达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8







-2018-040




陈疃镇陈疃社区一区住宅楼

中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15







2018-001




柳青左岸南区北区车库
山东同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14







2018-013




食品安全检测服务中心1#3#,5#车间,4#检测楼

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11







2018-016




原筑小区30#住宅楼

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27







2018-017




山东绿之缘1#abc2#附属楼

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20
















-2018-042



日照碧桂园德瑞天悦府1#-20#住宅楼








2018-012



润泰水产品3#车间,配送仓库
四川井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23
















































联系我们

日照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57号兴业财富广场B座14楼

邮编:276800

电话:0633-8899108

邮箱:rztszx@163.com

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通知

2016/2/26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5657
关于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5年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5043—2015,以下简称《设计规范》),明确了绿色建筑设计阶段的各项技术要求。为贯彻执行好《设计规范》,促进我省绿色建筑全面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执行《设计规范》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省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的新建民用建筑(含保障性住房)应一律执行《设计规范》,并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一星级要求。执行时限以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查(不含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重新报审)时间为准。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提出更高星级标准要求,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二、完善配套技术要求

    为指导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确定的一星级标准及《设计规范》,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以下简称《技术要点》,见附件)。按照《技术要点》进行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可认为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并纳入当地绿色建筑统计范围。二、三星级绿色建筑应按照《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相关设计、审查技术文件,便于技术人员更好地掌握和执行规范。

    三、明确市场主体职责

    (一)建设单位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负总责,在进行设计招标或者委托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指标要求。组织工程验收时,应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验收内容。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绿色建筑运行要求,与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二)设计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把绿色建筑设计落实到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各个专业,并明确绿色建筑的技术措施。同时,应对照《技术要点》进行自评估,填报《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表》(见《技术要点》附录),作为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必要资料。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技术要点》等进行审查,在审查报告中应有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意见。对未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填报《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表》或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

    (四)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方案,实施绿色施工。

     (五)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绿色建筑标准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绿色施工方案,编制绿色建筑监理方案,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机制,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设计规范》、《技术要点》等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工程质监等相关管理机构,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绿色建筑各项管理工作。对未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不落实的项目,不予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附件:

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


      

                                2016年2月3日